远离“帮信”犯罪 不做电诈“帮凶”

政务   2024-07-31 20:40   云南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信息实施诈骗活动,利用他人实名登记的银行卡或支付结算账户等来进行资金的接收、转移。当个人为了牟利,非法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微信号、手机卡等提供他人使用时,事实上就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犯罪是现实中最高发、最容易让人忽视的犯罪类型。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在学生群体中频频发生。为提高学校学生的识骗能力,增强防骗意识,7月29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马台派出所联合省公安厅驻平河村工作队、马台乡平河村委会联合开展平河村在校高中生、大学生拒绝“帮信”犯罪宣传活动。

宣传会上,派出所民警向在座的学生及家长详细介绍了“帮信”罪的概念、常见形式、危害、处罚结果及预防方法,通过身边的实例实案,以案释法,告诫同学们要严守法律底线、提高辨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远离“两卡”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派出所民警还介绍了近期常发的虚假购物类、刷单兼职类、同城交友类骗局,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信“天上掉馅饼”,守护好“钱袋子”。


“今天听了警察叔叔的讲解,我才知道什么是帮信罪,以后我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被骗,也不做帮凶,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宣传活动结束后,今年的准高一学生兰金龙这样说道。


下一步,临翔分局马台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各类反诈知识的宣传,持续提升辖区内群众的识骗能力和反诈意识,筑牢全民反诈“防火墙”,为平安临翔建设贡献力量。





信息来源: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马台派出所



终审:罗启云
初审:周 豪

编辑:沈正凤

临翔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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