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有奖举报▶全面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美食   2024-07-30 20:45   江西  


    

关于全面征集涉网黑恶

犯罪线索有奖举报的

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指示精神,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黑恶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提供相关情况。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网络“裸聊”敲诈。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用言语刺激或用淫秽视频、图片等引诱被害人进行“裸聊”,并录制或伪造被害人裸聊过程中的视频、照片,通过诱导被害人下载安装木马软件窃取通讯录等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和照片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网络“套路贷”。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非法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网络“软暴力”催收。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短信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亲友,或采用向举报平台、网站恶意投诉、发布负面信息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四)网络恶意索赔。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恶意索赔为目的,通过购买、持有众多非本人实名电商平台账号,批量购买目标商品,再以商品存在瑕疵、宣传用语使用“极限语”等借口,向商家强行索要相应“补偿”,若商家不妥协,则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五)网络舆情敲诈。利用网络自媒体平台及公众号以新闻媒体或记者身份等名义,打着“舆论监督”“网络反腐”等旗号,采用负面线索采访、有偿删帖、组织网络“水军”操控舆论等手段,以“曝光”“发酵”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贴文相要挟,胁迫被害人签订“媒体保护”协议或采购高价商品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六)网络“水军”滋事。利用信息网络“养号控评”“吸粉引流”等方式,组织或雇佣“水军”转发负面帖文和批量跟帖,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攻击、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七)PS照片敲诈。利用PS技术、AI技术合成被害人“艳照”或者“不雅视频”,通过信件邮寄或者将含有木马程序的彩信、电子邮件发送给被害人窃取通讯信息,以转发给亲友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八)网络暴力传销。利用信息网络发布工作介绍、恋爱交友等信息,诱骗被害人进入传销窝点,以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实施人身控制,胁迫被害人参与传销活动或向其家人索要赎金,大肆实施传销、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九)实施其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受害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切勿删除相关网址、二维码及APP等。

(二)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措施。凡对举报人信息泄露或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严从重惩处;对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举报奖励及原则

(一)举报奖励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检举揭发的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立案侦办、法院作出犯罪终审判决后,由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给予一次性奖励。

1.查证属实并以涉黑犯罪成功移送起诉判决的,每起案件奖励2万至5万元。

2.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犯罪成功移送起诉判决的,每起案件奖励5000元至3万元。

3.查证属实并以涉刑事案件成功移送起诉判决的,每起案件奖励1000元至5000元。

)奖励原则

1.对同一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由联名举报人平均分配。

3.同一线索有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

4.对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或者办案机关事先掌握的不予奖励。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来访、来信、来电或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给予奖励。

1.铜鼓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5-8680806;

举报邮箱:tongguzzb@163.com;

举报地址:铜鼓县定江西路358号综合行政大楼846室;

邮政编码:336200。

2.铜鼓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10或0795-8688927; 

举报邮箱:tongguxiangaj@163.com;

举报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288号铜鼓县公安局215室;

邮政编码:336200。

特此公告。

                                    

  铜鼓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ND
信息来源:铜鼓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编辑:乐在铜鼓

▍法律顾问:赖波律师18170080427/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乐在铜鼓征稿启事
01


“乐在铜鼓”诚邀大家积极投稿,分享生活的感动,记录这座城市的美好,见证点滴的进步。我们都是主人翁,爱铜鼓,为铜鼓!

02


投稿请发送到邮箱:422145627@qq.com

或直接添加编辑微信:15970570909

购买铜鼓景区票就找:17770509316

乐在铜鼓
专注吃喝玩乐,享受自在生活!随着美丽山城铜鼓慢生活的节奏,一起领略铜鼓四季变幻的风光,品尝客家特色美食,体验躬耕播种的乐趣!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