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朋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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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朋烈律师,男,昆明理工大学经济法专业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民革党员,民革江津社法委委员,曾被重庆文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聘为客座教授,现为云南工商学院人文学院和文法学院客座教授、重庆市律师协会第八届专门委员会行业宣传委员会委员、玉林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文宣部部长。
李朋烈律师担任过《法律理论与实践》一书的副主编,其论文《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性刍议》《公务员签订的生产经营性民间借贷合同效力评析》、《民事诉讼基本举证原则制度解析》、《识微方能知真义—从个案谈民事案件证据的细节审查》、《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标准》被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理论探究》收录。
李朋烈律师目前担任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曾参与某公司发行15亿元债券、某公司2亿元投融资等重大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曾参与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某公司股权及资产整体转让、某公司拍卖合同等重大案件的诉讼。
李朋烈律师于2009年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15年担任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和江津区政府审议政府规范性文件小组组长,2022年第四届江津法治论坛征文比赛获三等奖。
文字:黎琦悦
编辑:李 霖
编审:李朋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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