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名党员干部因网络不当言论被追责的事件。
1. 白水镇彭某某事件:2024年12月8日,白水镇解放村干部彭某某在其社交软件上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最终被严肃追责和处理。2. 木门镇张某某事件:2024年12月26日凌晨,木门镇干部张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同样引发了网络舆情,造成不良影响,随后被追责处理。3. 三江镇何某某事件:2024年12月28日中午,三江镇桃红村干部何某某在社交平台跟帖发布不当言论,导致网络舆情发酵,造成不良影响,最终被严肃处理。4. 黄洋镇蒋某某事件:2024年12月28日中午,黄洋镇干部蒋某某的妻子使用其手机在社交平台跟帖发布不当言论,引发网络舆情。因蒋某某对家属失管失教,也被严肃追责。网络发言需谨慎,党员更应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