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杨金泉:创响“甘味”品牌 打造强农富农新引擎

民生   2024-11-26 00:00   北京  
创响“甘味”品牌 打造强农富农新引擎
——专访甘肃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杨金泉

徐刚 陆家木 宋晓娜

农产品品牌建设是引领农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增收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甘肃聚焦做好“土特产”文章,以“甘味”品牌为引领,聚力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奋力书写乡村振兴新答卷。本刊就“甘味”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有关情况,专访甘肃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杨金泉。

记者:杨厅长,您好!近年来,甘肃打出政策“组合拳”,大力推进“甘味”农产品品牌建设,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已经成为甘肃农业发展的靓丽名片。特别是今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组织了一系列“甘味出陇”活动。下大力气培育“甘味”品牌,主要是基于什么样的考量?

杨金泉:甘肃自然资源丰富、气候多样,非常适合发展现代特色农业。近年来,甘肃大力实施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和提质增效行动,“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年生产总值接近5000亿元,底子已经相当扎实,当前要更多聚焦提高经济效益、延长产业链条,以“甘味”品牌来统筹和带动,进而形成组团发展、规模竞争优势。

一是中央有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对农业品牌建设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甘肃考察,都对甘肃发展现代寒旱特色农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甘味”品牌作出了明确指示。特别是今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水市麦积区南山花牛苹果基地考察时指出:“乡村振兴关键在产业振兴。经过70多年培育发展,花牛苹果品牌更响亮了。”这更加激励我们进一步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增强特色产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二是发展有需求。甘肃是特色农产品生产大省,“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在全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中占据重要地位。建设农业强省和推进陇原乡村全面振兴,迫切需要产业振兴来赋能增势。在当前这个阶段,农业产业发展不仅要靠种植和生产,很关键的还要靠市场和流通,把产品变成商品,必须依靠“甘味”品牌牵引带动,有效打通生产和市场两端、连接农户和消费者两头。“甘味”品牌发展必须进一步推动拓展市场、搭建体系,汇聚各方力量,打造引领甘肃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龙头”,实现更好联农带农、帮助群众增收致富。

三是市场前景好。当前,国内外市场对特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农产品消费需求旺盛,与甘肃农产品优势高度契合,甘肃特色农业发展迎来“窗口期”,这就要求我们抢抓机遇,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全环节管控,推动“甘味”品牌建设行稳致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甘味”品牌建设的意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甘味出陇”工作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甘味”品牌宣传推广实施方案》,打出一揽子政策组合拳,系统策划甘肃区域农产品品牌形象宣传,以大品牌带动大销售、占领大市场、促进大发展。

记者:甘肃特色农产品种类丰富、数量众多,是所有甘肃产出的农产品都叫“甘味”农产品,还是有选择、有标准的?如果有标准,又是怎么设定标准、遴选农产品的?怎么保证入选“甘味”品牌的农产品既体现地方特色,又能保证品质?

杨金泉:《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对“甘味”农产品有明确定义和标准,它是指在甘肃行政区域内以绿色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具有悠久历史文化背景、独特自然生态条件、优良产地环境、绿色有机特质的甘肃特色优势农产品。我们建立了《甘味农产品品牌目录》,对认定纳入《目录》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品牌,授权其通过认定的产品使用“甘味”品牌标识,这些产品才能称为“甘味”农产品。

“甘味”农产品品牌认定严格按照“五有三无”标准,即“有代表性、有规模、有特色、有认证、有主体支撑”和“无不良记录、无质量事故、无侵权行为”,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甘味”品牌认定工作。区域公用品牌认定时,基于主导特色优势产业,选取在当地占有重要地位,依托绿色标准化基地生产,产地环境、营养品质检测评价和质量安全监管等支撑体系完备,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市场份额的产品进行重点打造。企业商标品牌认定时,特别强调了该企业商标品牌申请认定的产品必须通过绿色、有机或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产品有特色、有规模、有市场销售前景。同时,企业必须经过省级企业信用核查无问题。

为保证入选“甘味”品牌的农产品既体现地方特色,又能保证品质,甘肃以“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为重点,聚焦区域特色农产品,一方面大力开展绿色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推进“甘味”系列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大力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加大“甘味”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服务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为创响品牌筑牢品质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授权、连锁、加盟等多种方式,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甘味”农产品体系,加强动态管理,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维护品牌公信力。

记者:对农产品来说,既要种得好、管得好,更要卖得好,才能实现它的价值。甘肃省在展示推销“甘味”农产品、提升“甘味”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上有哪些举措?

杨金泉:为提升“甘味”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甘肃省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甘味”品牌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甘味”多层次市场体系,推动“甘味出陇出海”,健全完善品牌联农带农和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全省特色农产品销售流通“龙头”,不断放大“甘味”品牌效应。

一是健全流通体系,拓展销售渠道。推动建设产销一体的完整体系,生产端建立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紧密协作机制,销售端建立与大宗市场、消费端实时对接机制,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带动,扩大产品订单规模,畅通市场销售渠道。加快甘味线上线下门店建设,推进“甘味”农产品进商超、进社区。加强与京东等电商物流平台合作,支持建设“甘味”农产品仓储中心,通过产地云仓等模式,推进物流降本提速。搭建直播平台,打造网络IP,吸引在线流量,建立“甘味”销售的新载体新通道,有效提升“甘味”品牌竞争力。

二是多层推介展销,推动“甘味出陇”。省内连续举办“甘味”特色农产品贸易洽谈会、“甘味”品牌高质量发展论坛和定西马铃薯大会、静宁苹果贸易大会、农民丰收节等活动,积极邀请客商考察洽谈、对接合作。结合省领导分区域招商引资等大型活动,国内组织开展“甘味入湘”“甘味入鲁”“甘味入粤”等系列活动,国外举办“甘味入新”“甘味入韩”等多项推介活动,在农交会、消服会、广交会、兰洽会组团宣传推介,签订购销协议,建立稳定供应关系。联合文旅厅发布《甘味旅游产品名录》,组建省特色农产品产销协会和各专业协会,主动对接市场,推动更多特色优势农产品走出去。

三是加大品牌宣传,多方引流消费。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等8部门印发了《“甘味”品牌宣传推广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全面宣传推介“甘味”品牌。在央视投放“甘味”品牌广告,联合新华社开展“数说甘味”“甘味故事”宣传,生动讲好“甘味”品牌故事,塑造好“甘味”品牌形象。做好省内机场、高铁、高速等交通站点的社会面宣传,加强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和电商平台宣传推广。

记者:从目前已经开展的有关工作来看,“甘味”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金泉:通过着力建机制、强基础、提品质、塑品牌、拓市场,“甘味”品牌影响力竞争力明显提升,品牌效应不断放大,甘肃有11个“甘味”区域公用品牌入选农业农村部精品培育计划,6个品牌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清单,“甘味”品牌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70亿元以上,全省有170余种特色农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原夏菜、苹果等出口额连续两年增幅两位数以上,占全省出口值的23%以上,“甘味”品牌实现中国区域农业形象品牌影响力指数百强榜三连冠。今年1—9月全省农产品出口增长22.7%,网上销售额增长11.5%。同时,通过“甘味”品牌建设,带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积极参与,构建更加完备的联农带农机制,把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把品牌附加值实实在在体现到农户增收上。全省一产增加值连续多年排名全国前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全省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5%,两项指标增速均排名全国第三。

记者:近期,《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公布,自11月1日起施行。为什么要出台一部专门的条例,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

杨金泉:近年来,“甘味”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已成为甘肃“三农”发展的一张亮丽名片,亟须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把“甘味”品牌培育管理的成熟经验和有益做法固化下来,将培育管理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另一方面,“甘味”品牌建设仍然存在环节衔接不紧密、职责不清晰、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亟须通过地方立法科学设定品牌培育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品牌培育、认定、推广、保护、动态管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范,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小切口”式创制性立法。《条例》共十五条,对品牌的法律概念界定、培育创建、认定授权、宣传推介、品牌保护、品质保障、激励机制及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在政府和部门职责方面,《条例》对各级政府、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规定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有关配套制度,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在规范化建设方面,《条例》规定“甘味”农产品品牌实行认定和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认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认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林草等部门制定“甘味”农产品品牌认定办法,明确认定标准、认定方式、认定程序等。

在宣传推广机制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甘味”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建立健全“甘味”农产品营销支持保障体系,支持建立省内外“甘味”农产品营销中心和互联网销售平台。鼓励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甘味”农产品营销活动,积极拓展“甘味”农产品国内国际市场。

在保障保护机制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甘味”农产品质量监管,开展质量安全检查监测。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甘味”农产品品牌的保护。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投入品使用,规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记者:下一步,对于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提升“甘味”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价值,有什么思路和举措?

杨金泉:《条例》对于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甘味”农产品品牌高质量建设和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增强品牌意识。联合省人大法工委、农工委编印《条例》宣传手册,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认真学习。同时,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联合相关媒体制作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利用报刊、电视、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解读,不断增强农业企业法律意识、品牌意识,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放大品牌效应。准确把握“甘味”由“树品牌”向“拓市场”衔接转段的阶段性特征,健全完善从传统市场、品牌门店、线上平台到专场活动的一揽子营销布局,大力推动“甘味出陇出海”,带动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将资源优势、品牌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完善联农带农增收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加快农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夯实产业基础,筑牢品牌根基。立足特色地理气候条件,紧盯“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和地方特色产品,实施特色产业扩量、提质、延链、增效行动,引导特色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引导各地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让产业链收益更多惠及农户。

我们将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全力抓好《条例》和政策落实,切实把“甘味”品牌建设作为全省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把“甘味”农产品品牌打造成引领现代寒旱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引擎,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2024年第22期
编辑:蔡薇萍
监审:郭平稳、徐锋
投稿邮箱:wgsntg@126.com

中再农废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分会探索建立规范可行的农林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与种养殖合作社、收储运环节、再利用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搭建平台,探索秸秆、畜禽粪便、农膜地膜及林业废弃物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模式,促进绿色生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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