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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会议
宪法宣传周
为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忠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根据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12月2日,省三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学习专题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谈宪法,习近平这些话历久弥新》以及人民日报评论员有关文章,组织观看了宪法学习教育宣传片。
会议指出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知识学习
会议强调
党委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形成“头雁效应”。各党支部要认真开展形式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民警职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会议要求
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弘扬宪法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法治实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宪法精神和禁戒毒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中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ND
主编:王爱民
审核:李荣祥
编辑:付 峰
图文:付 峰
通讯: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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