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房地产经纪机构!阜阳最新通知→

民生   2024-11-24 12:38   安徽  

近日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

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通知》明确

推行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规范房源信息发布


并提出

自12月1日起

规范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两部门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意见的通知》(建房〔2023〕10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从业主体管理


(一)推行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

1.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向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提供本机构从事经纪业务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主动在经营场所公示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信息。


2.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依托在线教育及信用评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发放信息卡,并关联个人信用二维码;提醒群众选择已备案机构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防范交易风险。


3.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出示实名登记信息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扫描信用二维码信息。

(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要建立健全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争议处理规则,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据行规行约给予自律处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公示,并纳入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通过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学习《阜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明码标价,守信合规经营。

(三)规范房源信息发布

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需通过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房源核验平台进行核验,确保房源真实性、准确性。鼓励通过房源核验平台向交易当事人提供房源核验、房源发布等便民服务。


二、规范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一)自2024年12月1日起,已取得备案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由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负责存量房网签密钥申请的统一组织申报,经市房屋管理局租赁交易科审核,合格后报市房管局驻市民中心窗口(房地产服务专区)备案并领取网签密钥。


(二)自2024年12月1日起,房屋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的,由经纪机构使用网签密钥进行网签备案及打印合同。严禁挂靠有网签资格的经纪机构操作,如有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三)为提高房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应定期开展行业政策知识及业务能力培训,鼓励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阜阳市房屋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来源:阜阳市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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