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2024年第50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附件
产品描述与界定
产品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说明 |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 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设备(2501) | 额定输出电压小于等于交流1000 V,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设备。 | 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设备 | 1.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固定式电动汽车交流充电设备。 2.非固定式电动汽车交流充电设备(如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CPD)。 | 1.适用标准: GB 39752 GB 44263 2.不包括:换电设备、无线充电设备。 |
电动汽车直流供电设备(2502) | 额定输出电压小于等于直流1500 V,为电动汽车可充电储能系统提供直流电源的供电设备。 | 电动汽车直流供电设备 | 一体式、分体式、便携式、移动式等电动汽车直流充电设备。 |
最新管理办法一图读懂!
丨来源:汉中日报
丨法律顾问: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 朱文涛律师
丨编辑:陆思
丨审核: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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