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12月11日11时许,两家班车司机为招揽乘客挣14元的乘车费发生口角继而撕扯在一起,双方均有不同程度伤情。
天荡路派出所接警后,安排民警到现场及时处置,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和走访,固定了相关证据,当事人互相指责对方抢了乘客,为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民警先向双方宣讲了法律法规,接着给双方计算了违法成本,最后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向对方承认了错误。
12月17日,双方在天荡路派出所和解,并对派出所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以及切实认真负责的态度深表赞同和感谢。
丨来源:勉县公安
丨法律顾问: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 朱文涛律师
丨编辑:陆思
丨审核: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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