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征地批复 !

文摘   2024-12-14 17:49   河北  

01

关于霸州市2024年度

第4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2024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集体农用地2.7557公顷(其中耕地1.7012公顷、非耕农用地1.0545公顷)。
二、你市要监督乡镇政府依法履行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

  2024年12月7日




02

关于霸州市2024年度

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3.7671公顷(其中耕地0.0511公顷、非耕农用地3.7160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四、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1月20日

霸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霸州镇城内一街及有关农户:

霸州市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7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767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1号地块)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7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7671公顷。
(二)范围:牤牛河以东、迎宾道以南、东环路以西、112国道以北。
(三)用途居住用地1.4344公顷、公园绿地2.326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66公顷。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本公告可在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xxgk.bazhou.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霸州市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告知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来源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霸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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