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1081交罚罚决字〔2024〕52号
信用主体名称:廊坊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霸消行罚决字﹝2024﹞0040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12-11
处罚内容: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罚款金额(万元):0.575000 违法行为类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 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处罚依据: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 法裁量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机关:霸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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