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往往有人
为了贪小便宜铤而走险
甚至将盗窃的黑手“伸向”电力
却不知道自己已踏入雷区
根据《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窃电行为: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六)采取非法技术手段给电费充值卡充值后用电;
(七)使用特制窃电装置用电;
(八)私自更改变压器铭牌参数用电;
(九)私自调整分时用电计量装置的参数少交电费;
(十)采用其他方法窃电的。
窃电行为不仅造成供电企业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其他严重后果。如窃电者野蛮改接电路,导致触电伤亡;如一些人因侥幸窃电,大量开启电器,导致线路过载引起火灾;一些窃电者造成供电设备损坏,导致台区停电,不仅影响他人用电,甚至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所以,窃电的社会危害性很大,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更重要的是,窃电行为还可能导致火灾、电力设施损毁、大面积停电等严重事故。
可见,窃电不仅损害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危害到整个社会电力安全与稳定供应。
偷电是违法的!!!
窃电不仅违法
还会损坏电力设备
甚至威胁人身安全
供电部门提醒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窃电,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