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区明确!2025年起,小学仅秋季学期可申请转学!

教育   2024-11-16 17:18   陕西  


注意!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生态城片区发布调整中小学转学、入学政策中明确:2025年起,小学仅秋季学期可申请转学!详情如下:


南开区

2025年起,小学仅秋季学期新二至新五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仍不接收转学生。转学登记的具体要求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上下滑动查看

关于调整南开区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南开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南开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

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南开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需持有全部产权。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时间

2025年起,小学仅秋季学期新二至新五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仍不接收转学生。转学登记的具体要求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二、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本通知实施后,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须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南开区户籍及房产信息,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上述户籍的户主及房产的产权所有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咨询电话

小学教育科:27459972    中学教育科:27459971       

此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南开区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问答



一、小学转学政策问答

问题1:调整后的小学转学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施行,即从2024年5月16日开始实施。


问题2:调整后的小学转学政策实施前,已取得南开区户籍及房产的适龄儿童是否必须在2024年申请转学?

答:不是。政策实施前已完成过户的房产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新的转学政策对小学申请转学条件和转学时间进行了调整,已取得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适龄儿童家庭仍可按最新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问题3:调整后的小学转学政策对转学登记时间和年级是怎样要求的?

答:2024年秋季学期转学,登记时间以届时学校门口贴出的通知为准,小学新2至5年级可申请转学。自2025年起,仅秋季学期小学新2至新5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


问题4:小学转学政策调整并实施后购买新建商品房,是否可以申请转学?

答:政策实施后取得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在取得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后,可按最新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问题5:如私产房未持有全部产权可以申请转学吗?

答:转学登记时所持有房产如为私产房,则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持有该私产房的全部产权。

二、初中入学政策问答

问题1: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施行,即从2024年5月16日开始实施。


问题2:政策实施后,新一年级入学和新转入的学生怎样才能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答:毕业登记时,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1.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南开区户籍及房产信息;

2.户主及产权所有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私产房的全部产权。


问题3:政策实施后,对原有各年级学生有影响吗?

答:本次政策调整只针对2024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一年级入学和新转入的学生,南开区原有各年级学生不受影响。


问题4:政策实施后,如果新一年级入学或新转入的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朋友、亲属等共同持有南开区某房屋产权,该生可以参与初中派位录取吗?

答:不可以。私产房须持有全部产权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持有部分产权只能是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问题5:政策实施后,如果新一年级入学和新转入的学生在入学或转入后户籍或者房产发生变化,可以参与初中派位录取吗?

答:不可以。毕业登记时,学生如不再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南开区户籍及房产信息,如户籍迁出或房屋售出,则只能通过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无法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南开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河西区

2025年起,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学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转学登记方式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上下滑动查看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河西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河西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依意愿正常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西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河西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时间

2024年暑假,小学转学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8日,小学新二至新六年级可申请转学。

2025年起,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学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转学登记方式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二、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本通知实施后,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须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河西区户籍及房产信息,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上述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此政策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所有。

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

小学教育科:28334781

中学教育科:28301916


河西区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问答

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1.调整小学转学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5月24日开始实施。


2.政策实施前,已取得河西区户籍及房产的适龄儿童是否必须在2024年申请转学?

答:不是。政策实施前已取得的河西区房产在申请转学时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拟转入河西区小学的适龄儿童家庭仍可依意愿正常申请转学。


3.调整后的小学转学政策对转学登记时间和年级是怎样要求的?

答:2024年暑假,小学转学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8日,小学新二至新六年级可申请转学。

2025年起,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学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4.政策实施后购买的河西区新建商品房是否有持有满三年的要求?

答:政策实施后取得的河西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


5.如私产房未持有全部产权可以申请转学吗?

答:转学登记时所持有房产如为私产房,则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该私产房的全部产权。


二、关于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1.调整初中入学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5月24日开始实施。


2.政策实施后,新一年级入学和新转入的学生怎样才能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答:2024年起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河西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1)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河西区户籍及房产信息;

(2)户主及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房的承租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持有私产房的全部产权。


3.政策实施后,对原有各年级学生有影响吗?

答:本次政策调整只针对2024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一年级入学和新转入的学生,河西区原有各年级学生不受影响。


4.政策实施后,如果新一年级入学或新转入的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朋友、亲属等共同持有河西区某房屋产权,该生可以参与初中派位录取吗?

答:私产房须持有全部产权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部分产权将通过统筹方式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无法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5.政策实施后,如果新一年级入学和新转入的学生在入学或转入后户籍或房产发生变化,可以参与初中派位录取吗?

答:毕业登记时,学生如不再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河西区户籍及房产信息,如户籍迁出或房屋售出,则将通过统筹方式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无法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河西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生态城

2025年春季学期起,小学仅可申请秋季学期转学,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转学登记方式和具体时间,以届时生态城发布的小学转学报名通知为准。


2025年春季学期起,生态城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做毕业登记时,学生家庭需已在生态城范围内购房(一手房现房或期房、二手房均可),房主与学生满足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学生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上下滑动查看

关于调整生态城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转学政策的通知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生态城教体局决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转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9月1日以后,申请转入生态城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生态城教体局将根据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域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生态城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已落户的适龄学生仍可在计划转入的年度正常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生态城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申请转学当年的8月31日(含)。如所购房产为生态城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的时间和年级

2025年春季学期起,小学仅可申请秋季学期转学,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转学登记方式和具体时间,以届时生态城发布的小学转学报名通知为准。


二、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春季学期起,生态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申请初中入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本通知发布实施后,生态城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其家庭持有生态城房产的,学生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三、调整初中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9月1日以后,申请转入生态城初中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初中生申请转入时,生态城教体局将根据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域公办初中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生态城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已落户的适龄学生仍可在计划转入的年度正常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生态城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须持有满一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生态城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


四、调整“六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制度

本通知实施后,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房产,原产权人家庭内学生,自就读生态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日起满6年,新的房屋产权人家庭学生方可申请小学、初中转学。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内容中的“房产”须为生态城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其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此政策解释权归生态城教体局所有。政策问答具体附后。

若天津市或滨海新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六、咨询方式

1.电子邮箱咨询(仅对本次政策调整有关咨询进行回复)

 stcjtjzczx@126.com

2.电话咨询和受理时间

022-67289022;022-67289008;

022-67289410;022-67289302;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第2、3、4部咨询电话,受理咨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8月30日。


2024年7月31日


生态城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转学政策问答

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1.调整小学转学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7月31日开始实施。


2.政策实施前,已取得生态城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中适龄学生,是否受持有二手房房产满三年的限制?

答:不受限制。


3.政策实施后购买的生态城一手房,是否受持有房产满三年的限制?

答:不受限制。


4.政策实施前,学生家庭已取得生态城二手房房产,但学生户籍未迁至房产处的,是否受持有房产满三年的限制?

答:政策发布前,学生家庭已持有生态城二手房房产(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房主与学生满足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学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该房产对应户籍的,不受持有房产满三年的限制。


5.政策实施当日及以前,二手房房产交易在途的,是否受持有房产满三年的限制?

答:政策实施当日及以前,学生家庭已取得生态城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二手房转移登记受理凭证,房主与学生满足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学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该房产对应户籍的,不受持有房产满三年的限制。


6.政策实施后购买的生态城二手房,其家庭内学生申请小学转学,是否受房产持有满三年的限制?

答:是。政策实施后购买的生态城二手房,截至学生申请小学转学报名当年的8月31日(含),房产持有时间不满三年的,其家庭内学生的小学转学申请将不予受理。


7.2025年春季学期是否会组织小学转学报名?

答:2025年春季学期小学转学报名工作,将根据滨海新区统一安排进行,有意愿申请转入的学生家长可关注“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https://jtj.eco-city.gov.cn/届时发布的通知。

8.如有2025年春季学期小学转学,哪些学生可以报名?哪些学生不可以报名?可以报名申请转入六年级吗?

答:以下情况可报名:

(1)政策调整通知发布实施前,学生家庭已持有生态城户籍及对应房产(一手房或二手房),房主与学生为父母或“四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学生户籍已迁至该房产处。

(2)政策调整通知发布实施前,学生家庭已持有生态城房产(一手房),学生户籍在2025年春季学期转学报名前落到房产处的。

(3)政策调整通知发布实施前,学生家庭已持有生态城二手房房产(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房主与学生满足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学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该房产对应户籍的。

(4)政策调整通知发布实施当日及以前,学生家庭已取得生态城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二手房转移登记受理凭证,房主与学生满足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学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该房产对应户籍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提出小学转学报名申请(含六年级)。

以下情况将不接收报名:

政策调整通知发布实施后,学生家庭购买的生态城二手房,房产持有时间不满三年的。


二、关于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1.调整初中入学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7月31日开始实施。


2.政策实施后,本区域小学毕业生怎样才能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答:2025年春季学期起,生态城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做毕业登记时,学生家庭需已在生态城范围内购房(一手房现房或期房、二手房均可),房主与学生满足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学生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三、关于调整初中转学政策

1.调整初中转学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7月31日开始实施。


2.政策实施前,已取得生态城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中适龄学生,是否受持有二手房房产户籍满一年的限制?


答:不受限制。

3.政策实施后购买的生态城一手房,是否受持有房产户籍满一年的限制?

答:不受限制。


4.政策实施前,学生家庭已取得生态城二手房房产,但学生户籍未迁至房产处的,是否受持有房产户籍满一年的限制?

答:政策实施前,学生家庭已持有生态城二手房房产(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房主与学生满足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学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该房产对应户籍的,不受持有房产户籍满一年的限制。


5.政策实施当日及以前,二手房房产交易在途的,是否受持有房产户籍满一年的限制?

答:政策实施当日及以前,学生家庭已取得生态城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二手房转移登记受理凭证,房主与学生满足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学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该房产对应户籍的,不受持有房产户籍满一年的限制。

6.政策实施后购买的生态城二手房,其家庭内学生申请初中转学,是否受持有房产户籍满一年的限制?

答:是。政策实施后购买的生态城二手房,截至学生申请初中转学开学日期前一天(具体以当年天津市统一安排为准),房产户籍持有时间不满一年的,其家庭内学生的初中转学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关于调整“六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制度

1.政策实施前,已在生态城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就读时长是否包含在“六年一学位”控制使用年限内?

答:是。政策实施前,使用生态城房产在生态城学校或幼儿园登记就读的家庭学生,该房产学位控制年限自登记就读之日起开始计算(以同一家庭内最新就读的学生时间为准),若房屋产权人发生变更,学位控制年限需满6年及以上,其新的产权人家庭内学生方可提出转学申请。


2.政策实施后,在生态城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其就读时长是否包含在“六年一学位”年限内?

答:不包含。政策实施后,在生态城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其就读时长与“六年一学位”年限不关联。


3.政策实施后,同一家庭多子女在生态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其“六年一学位”年限如何计算?

答:政策实施后,同一家庭多子女在生态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以最新入学或转学学生的登记就读之日起,开始计算6年年限。


生态城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


河东区

2025年起,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年放暑假前一周。小学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现小学五年级学生在2025年暑假升入六年级时可申请转学1次。


上下滑动查看

关于调整河东区小学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


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河东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小学转学和部分学校入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起转入河东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时间

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河东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河东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转学登记方式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二、调整部分小学入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持有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服务片区内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适龄儿童,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入学的新一年级学生。


(二)具体内容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按规定在上述学校正常登记入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其适龄儿童方可在对应学校登记入学,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如所购房产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上述学校规定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申请登记入学时,其适龄儿童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政策解释权归河东区教育局所有。


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

中小学教育科  84110241、24140672


关于调整河东区小学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问答


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1.调整小学转学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2024年11月15日开始实施。


2.政策实施前,已取得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适龄儿童是否必须在2024年申请转学?

答:不是。政策实施前已取得的河东区房产在申请转学时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拟转入河东区小学的适龄儿童家庭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3.调整后的小学转学政策对转学登记时间和年级是怎样要求的?

答:2025年起,小学仅可申请暑假转学,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年放暑假前一周。小学新二至新五年级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

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现小学五年级学生在2025年暑假升入六年级时可申请转学1次。


4.政策实施后购买的河东区新建商品房是否有持有满三年的要求?

答:政策实施后取得的河东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


5.购房者所购买的二手房正在交易中,如何认定房产?

2024年11月15日(不含)前,已签订《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


6.政策实施后取得的私产房,未持有全部产权可以申请转学吗?

答:不可以。政策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


7.政策适用于天铁街学校吗?

答:不适用,政策不包含天铁街学校。


8.政策咨询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从政策发布后开始,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二、关于调整部分学校入学政策

1.调整部分学校入学政策适用范围?

凡是持有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服务片区内户籍及对应房产且“房户一致”的家庭适龄儿童,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有在上述对应小学入学的新一年级学生都应按本政策执行。


2.调整部分学校入学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自2024年11月15日开始实施。


3.政策实施前,已持有有关学校所属服务片区内与户籍地址相同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能否正常登记入学?


答:可以正常登记入学。政策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所属服务片区内与户籍地址相同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在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时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可正常在对应学校登记入学。


4.政策实施后,购买有关学校所属服务片区内与户籍地址相同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是否有持有满三年的要求?

答:政策实施后取得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所属服务片区内与户籍地址相同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可在对应学校登记入学。


5.政策实施后,购买有关学校所属服务片区内与户籍地址相同的存量房(二手房)不满三年可以在对应学校登记入学吗?

答:不可以在对应学校登记入学,但可以统筹安排入学。在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时,取得河东区实验小学、河东区第二实验小学、河东区缘诚小学、河东区前程小学、河东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所属服务片区内与户籍地址相同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持有房产不满三年,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


6.购房者所购买的二手房正在交易中,如何认定房产?

2024年11月15日(不含)前,已签订《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


7.政策实施后取得的私产房但未持有全部产权,可以在相关学校登记入学吗?

答:不可以。政策实施后,取得有关学校所属服务片区内与户籍地址相同房产的家庭申请登记入学时,其适龄儿童所在户籍的户主以及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全部产权。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


8.政策咨询的具体时间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从政策发布后开始,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河东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2日



为方便学生更好的了解各阶段学习信息
小编整理了这些实用有料的公众号
赶紧看看吧!
小学语文  ID:xxyw100

小学数学  ID:xxsx100

小学英语  ID:xxeg100

看到这里的你,去右下角给老师点亮“在看”吧!你的支持是我不断努力的动力

来源:天津河东教育、南开教育、中新生态城教育发布、河西教育
编辑:喵喵
标签:天津幼升小  幼儿园
商务合作微信:JJYYshangwu
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台:本地圈津小娃 ID:tjysxw

本地圈津小娃
原(天津幼升小),天津幼升小信息汇集地,旨在为天津家长及学生提供幼升小政策、学校动态、考试信息等相关资讯,帮助家长及时掌握天津幼升小升学新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