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我们必须坚持长抓不懈,是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我们大家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安全工作,抓与不抓、重视与不重视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并且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是一个或几个人能抓好,要大家齐抓共管。
工人在进入工地之前,务必接受安全教育。倘若未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操作。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并扣紧腰带。在没有防护设施且高度达 2 米的高处、悬崖以及陡坡进行施工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以及脚手架连接所用的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若确有拆除需求,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的同意。
特殊工种(诸如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及打桩机司机和指挥人员、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等)必须经由有关部门开展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并获发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1. 不准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
2. 不准擅自改变作业程序或简化安全措施。
3. 不准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高空作业。
4. 不准在禁烟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
5. 不准在无安全帽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施工现场。
6.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 不准随意丢弃材料或工具,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8. 不准在无明确指挥或违反指挥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9. 不准在危险区域逗留或随意穿越危险区域。
10. 不准酒后或疲劳状态下进行作业。
图 文 | 网 络
编 辑 | 尼玛德吉
审 核 | 罗布占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