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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全面贯彻“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西青区检察院开展“青检之星”先进典型选树活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组织推荐,使评选过程成为创先争优、对标先进的过程。
现推出【善作善成 青检榜样】专栏,对第四季度“青检之星”进行宣传展示,激励引导全院检察干警向先进看齐,以典型为范,努力把学习和工作热情转化为立足检察工作、干事创业、不懈奋斗的强大动力。
本期集中展示的是政治部杜萍萍、第一检察部马士磊、第二检察部张成立的先进事迹和良好风貌。
政治部 杜萍萍
主要事迹
杜萍萍,女,中共党员。2019年入院工作,先后于政治部、综合业务部工作,历经业务岗位、综合岗位,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材料写作能力,从检十余年来,始终以高度责任感,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业精于勤,笔耕不辍勇攀登
入院以来,杜萍萍始终保持勤勉工作作风,在工作之余一直坚持调研写作,多次承担天津市院重点课题研究,调研成果多次在最高检、天津市检察院获奖。2019年承担天津市检察院指导性课题《多层次公诉模式研究》,课题成果《构建多层次公诉模式探析》发表于《中国检察官》,并在“十三届天津检察论坛”中获二等奖;2020年,承担天津市检察院重点课题《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研究》,课题成果《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研究》发表于《检察工作》,并在2020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征文中,获全国三等奖。2021年,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合作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创新与发展》,课题成果《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创新与发展》在202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征文中,获全国三等奖,并在“十五届天津检察论坛”中获优秀奖。2021年,承担天津市政法委政法机关重点改革亮点项目《探索检察建议制发过程公开化 提高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水平》,成果获评天津市政法机关优秀重点改革亮点项目。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向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年度十大典型检察建议。2022年承担天津市检察院重点课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证机制研究》,并同时承担天津市法学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证机制研究的课题,系西青区检察院首次成功申请天津市法学会课题,课题成果《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证机制研究》在“十六届天津检察论坛”中获三等奖,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论坛”中获二等奖。2023年承担天津市检察院重点课题调研,因调研成绩突出,入选2023年天津市检察机关调研人才库。
善于总结,推陈出新谋发展
多年来的材料工作中,杜萍萍始终坚持材料工作无小事,认真对待每一份信息、总结、报告、讲话,对每一份材料都精心打磨,五年来,完成各类文字材料上百份,累计字数20余万字,在巡察工作中,被抽调协助完成自查报告撰写等相关工作,期间加班加点,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杜萍萍同志不止于工作本身,除完成事务性工作外,潜心研究工作方法和技巧,不断总结问题,优化问题,提炼优质工作经验,撰写的经验材料多次获最高检、市院采纳,撰写的专项工作报告多次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再出发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杜萍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工作遵循。作为检察干警,无论在哪一个岗位,都要坚持“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时刻铭记检察工作服务人民,保障人民利益的宗旨。调任政治部工作后,杜萍萍同志发挥具有丰富业务工作经历优势,将业务与党建相结合,从小处做起,从细节做起,全面梳理机关纪委工作,从上报各类报表到组织廉政活动,都做到一丝不苟、真抓实干,促进机关纪委各项制度落地落实,有序推进分级谈话,列席支部学习,督促支部学习“真学”“学实”,切实保障机关“风纪清明”。
逐光而行,行将致远。杜萍萍将秉持对检察事业的热情,对法治的信仰,对人民的誓言,继续在普通岗位上努力书写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奋发进取、笃行不怠,用热爱和坚持,实现共产党员的责任和担当。
第一检察部 马士磊
主要事迹
马士磊,男,中共党员,2014年入院以来先后在综合业务部、公诉部、第二检察部、第一检察部工作。现任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2014年至今,先后五年获得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3年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担当履职,办高质效案件
从检十年,坚守刑事检察第一线七载,马士磊同志承办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无一错案、撤诉案件,有罪判决100%。十年的从检之路,马士磊从一名稚嫩的学生,到检察新秀、检察官助理,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员额检察官。马士磊同志牢牢抓住把案件办好这一要务,无论是大要案,还是普通刑事犯罪案件,都锱铢必较,力求完美。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中,在侦查机关仅以强奸罪提请批准逮捕情况下 ,马士磊同志在以强奸罪批准逮捕嫌疑人的同时,积极做好捕诉衔接工作,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嫌疑人实施强奸犯罪后,利用被害人不敢反抗的处境索取财物的证据,后侦查机关以其涉嫌强奸罪、抢劫罪移送审查起诉。面对嫌疑人拒不供认涉嫌抢劫罪事实的情况下,马士磊同志以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切入点,函请司法局为嫌疑人指定辩护,后经马士磊同志、法律援助律师的多次释法说理,嫌疑人由不认罪认罚变为认同检察机关的事实、罪名、量刑的建议,助推了认罪认罚制度精准适用。最终,嫌疑人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刑罚。遇大案难案,马士磊同志始终敢打敢拼不言退,成功办理了八人犯罪集团“套路贷”诈骗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抢劫、强奸案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2024年荣获天津市基层检察院办案能手称号。
以“治罪”促“治理”,延伸检察职能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马士磊同志始终坚持始于办案而不止于办案,秉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治罪”为基础,延伸“治理”职能。马士磊同志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盗窃案与之前一起盗窃案犯罪方式相同,均是利用商场安检漏洞以夹带商品方式在同一商场进行盗窃犯罪。马士磊同志针对现有案件反映出的商场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以检察视角提出相应对策、建议,通过座谈方式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并与商场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有效减少和预防犯罪,真正做好源头治理工作。仅2024年,马士磊同志就案件办理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被制发单位的采纳及有效回复,切实践行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理念。
以公开听证促矛盾化解,做到案结事了
刑事检察工作不只是办案,更要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马士磊同志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追求,积极落实公开听证制度,为各方当事人搭建公平公开、高效畅通的对话平台,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因琐事一时气恼偶发矛盾,双方都觉自己委屈,在案件受理初期,当事人双方均意见分歧较大,难以调和。马士磊同志并未简单的对案件一结了之,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制度,经过现场释法说理、现场听取意见、现场定纷止争,最终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马士磊同志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凭着对党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和对人民群众的热忱,立足主责主业,以实际行动书写了新时代检察干警新风采。
第二检察部 张成立
主要事迹
张成立,男,中共党员,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自2019年入院以来先后在书记员、部门内勤、检察官助理等多个岗位履职,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能秉持勤奋好学、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始终胸怀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通过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努力做到案件效果“三性统一”。2021至2023年度,先后三年获得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事实认定兼顾常识常情常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事实证据是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检察人员,认定案件事实是极其严肃、专业的工作,每一份证据的采信均需要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既要重视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解和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更要运用证据逻辑规则和经验法则进行推理,根据证据认定事实排除合理怀疑,使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生活常识与人之常情,符合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确保全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他在协助办理的一起涉嫌容留卖淫案中,民警在犯罪嫌疑人租赁的房屋内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及多名女性人员,犯罪嫌疑人辩解涉案房屋用于经营饭店,涉案多名女性为饭店服务人员。他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拒不认罪及辩解理由,经过认真审查全案证据以及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无餐饮就业相关工作履历,其辩解用于经营饭店的房屋并无炊具、碗具、桌椅等饭店必要工具,且犯罪嫌疑人无法说出涉案女性人员真实姓名,其辩解理由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常识常情常理,结合全案其他证据,在承办组的充分证据出示及耐心释法说理下,犯罪嫌疑人供认容留卖淫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其犯容留卖淫罪。
定罪量刑符合天理国法人情
他在办案过程中,对案件当事人定罪量刑不满足于有法律依据的底线,而是追求更高的标准、最佳的效果,注重法律规则的内在逻辑,避免对现有法条的形式适用,注意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审查结果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理念、原则,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在协助办理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在明知金毛狗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在其经营的花卉市场摊位对外展示、意欲出售金毛狗蕨。审查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嫌疑人认罪认罚且具有如实供述、初犯、偶犯等情节,承办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规定,依法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不忘初心使命 忠诚依法履职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人员,虽然参与办理案件类型多是“小案”,但他坚持“小案”不小办,立足重罪刑事检察工作职责,不忘初心,端正态度,踏实肯干,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握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的现实之需,严把经手的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时刻牢记每一起案件都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不断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自我提升,确保把案件办准办好,既要依法打击犯罪,又要努力让当事人在个案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2025年 | 第13期
文字 | 政治部
制作 | 办公室
出品 | 西青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