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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杭稔田
招 聘
简介
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村别及人数为:
序号 | 村别 | 岗位 | 人数 |
1 | 梅镇村 | 卫生保洁员 | 1 |
2 | 蔡坑村 | 卫生保洁员 | 1 |
3 | 大湖村 | 卫生保洁员 | 1 |
4 | 化厚村 | 卫生保洁员 | 1 |
5 | 石牌村 | 卫生保洁员 | 1 |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自愿从事所应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稔田镇党委、政府管理和工作安排。
3、具有本县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具有完成所应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任务的能力,掌握岗位相关职业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的;
3、不适合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 01日–2024年11月1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稔田镇政府劳动保障事务所;
4、咨询电话:0597-3139025
5、联 系 人:阙女士
6、报名须提交材料:
(1)《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详情见文末,可现场填写),
(2)近期一寸红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提供招聘对象和范围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时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镇党委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组对应聘者进行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提问,根据应聘者表现进行打分,通过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求和平均的方式获得最后得分。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问答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1、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录用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如仍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以年龄大者为先。
(2)主要了解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招聘条件要求。如相关岗位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含优先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2.体检
参照招聘条件、招聘名额,组织面审等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劳保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为普检、尿液分析、肝功能检查、血常规、全胸片、心电图等,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完成后,由县医院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招聘对象,我镇及所在村根据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人选。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稔田镇党委及所在村支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公示栏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各岗位聘用人员。
(五)聘用办法
聘用人员与所在村民委员会签订劳务协议,聘用期限为1年,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总聘期不超过三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期满,如各村工作需要,经稔田镇人民政府及所在村村民委员会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办理续聘。
如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或经考察、体检后无合格人选而出现岗位聘用人选空缺,根据考生自愿的原则,按上述程序和办法,从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分报考岗位)中递补确定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村财按照每月1810元/月发放(如遇政策调整也将作相应调整)。
2、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为聘用人员缴纳意外险(100元/年)。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解释权归稔田镇人民政府。
上杭县稔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