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抚州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将于即日起,开展以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7日-2月28日。在此期间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抚州市行政区域内。
三、作业装备:BL-1A型增雨防雹火箭弹。
四、注意事项: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内禁止围观;若发现火箭弹残体或故障弹,请勿擅自处理,应维护好现场,并立即与抚州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联系;如遇意外情况,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抚州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报告。
联系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玉茗大道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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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州气象、抚州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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