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部、省公安厅
部署开展“冬季行动”以来
为有效防范整治涉烟花爆竹风险隐患
宁波公安
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深入开展涉烟花爆竹专项隐患治理行动
1月26日
公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过程中
在鄞州姜山发现一辆
正在搬运烟花爆竹的厢式货车
执法人员立即控制现场
对货车及周边车辆进行检查
发现大量烟花爆竹
通过进一步研判
搜查可能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
后续又发现并收缴125箱烟花爆竹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春佳节的喜庆氛围越来越浓厚
但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仍需引起注意
宁波公安将继续严厉打击
非法运输、销售、非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良好氛围
阅读延伸
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自身安全,发现身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速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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