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学信网显示结业女子错失高薪工作案”迎来最新进展。卢女士因为学信网显示结业而非毕业,没能通过公司的学历审查,错失了月薪为4万元的工作,她将湖南师范大学告上了法庭。
根据卢女士提供的毕业学位证和毕业证,于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在湖南师范大学英语系就读,学制为4年,但她实际只上了三年。
法院认为湖南师范大学,有核准学信网上相关信息是否正确的义务。在一审宣判后,湖南师范大学方面表示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卢女士离校时,学校未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属于“结业。不予授予”。在二审之后,湖南师范大学给出了书面答复“认定罗女士2002年6月未达到当年毕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要求,不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
实际上这件事很清楚,就是卢女士当年就没有在学校毕业。上过大学的都知道四年学制想提前一年毕业,首先学分要修够,学分修够也要意味着课时时长也要足够。
这个条件非常苛刻,意味着卢女士在大学三年中要学习其他跨年级的课程才能满足需求。很明显2002年的湖南师范大学也没有办法提供这种跨年级的学习环境,并且相关学习还需要进行考试,并不是单单一个学科的问题。
不过也有一点令人好奇,为什么湖南师范大学不举报卢女士的学位证与毕业证是否是真实的,毕竟他们也说了卢女士的学位证和毕业证不是他们颁发的。
卢女士自己也没有说明为什么她可以提前一年毕业,毕竟法院判决卢女士胜诉,并不是说卢女士是拥有这个学历,胜诉的结果是让校方去查证,毕竟法院也没有权利更改。
现在才觉得学信网备案这个东西太重要了,毕竟在外面造个假证普通的公司根本没有办法查证,但是聘用的公司通过学信网一查就知道是否是真实的。
既然二审都结束了,学校的书面回复也来了,根本就不符合当年的毕业要求。那卢女士干嘛要找媒体呢?还不是看中了的高薪工作,想通过媒体舆论手段看看能不能重新再“骗”到真的毕业证。
还有一点很好奇,卢女士干嘛不让当年的同学进行出庭当证人呢,这样不是更能说明自己是有学位证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