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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2024-12-28 13:16
河南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核查,西峡县公安局依法冻结的“2022.09.22 西峡县周某某等人诈骗案”的涉案银行账户:6212261604009811207(客户名称马龙,身份证号码 370982198705026678)6228480279072582570(客户名称李阳霞,身份证号码370982198802086744)6217002220015649318(客户名称李阳霞,身份证号码370982198802086744)内的资金全部为电信诈骗被骗资金,应返还给相关受害人。现就该返还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示期间,该涉案账户涉及的相关受害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西峡县公安局提出返还要求,我局在调查核实后将予以返还,未在本公示期内提出的,视为放弃。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737号)、《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豫处非领〔2012〕7号)、2019年1月30日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河南明礼实业有限公司”已开展了信息核实登记,并通过司法审计公司对登记信息进行了审计确认,根据审计确认的损失金额和该案件侦办归集金额,经明礼公司非法集资案处置工作专班研究同意,现对登记确认的投资人集中开展资金兑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扶沟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日发布《扶沟县关于“富友、明礼”两起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后,已完成信息核实登记,现对已追缴资金开展第一次资金兑付,经司法审计确认兑付人数372人,司法审计确认损失金额11882129.60元,本次兑付金额67728.14元。本次资金兑付对象为在扶沟县人民法院进行信息核实登记并通过司法审计确认的“河南明礼实业有限公司”投资人。投资人已去世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并经司法审计核准的投资人继承人代为受领兑付款项。参与信息核实登记待审计确认的及未参与信息核实登记的投资人,本次不予发放,相应权益予以保留,处理时间和方式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根据归集的现有可兑付的资金总额,与由办案机关依法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核定的总损失金额统一核算确定兑付比例。各投资人的具体兑付金额,根据其已审计确认的损失金额,按以上统一资金兑付比例核算确定。本次资金兑付工作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由中原银行扶沟支行协助完成。兑付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出资人在扶沟县人民法院信息登记的银行账户。1.本次资金兑付工作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不设立线下资金兑付窗口,不安排现场办理兑付手续。2.出资人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开户行信息错误、账号错误、非I类账户收款金额受限等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兑付款发放失败,届时请根据短信提示及时补充提供并填写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和信息,并耐心等待发款。3.出资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办案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切勿听信和传播不实信息,对故意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煽动聚集闹事、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737号)、《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豫处非领〔2012〕7号)、2019年1月30日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扶沟富友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已开展了信息核实登记,并通过司法审计公司对登记信息进行了审计确认,根据审计确认的损失金额和该案件侦办归集金额,经富友公司非法集资案处置工作专班研究同意,现对登记确认的投资人集中开展资金兑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扶沟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日发布《扶沟县关于“富友、明礼”两起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后,已完成信息核实登记,现对已追缴资金开展第一次资金兑付,经司法审计确认兑付人数178人,司法审计确认损失金额7976000元,本次兑付金额1391812元。本次资金兑付对象为在扶沟县人民法院进行信息核实登记并通过司法审计确认的“扶沟富友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投资人。投资人已去世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并经司法审计核准的投资人继承人代为受领兑付款项。参与信息核实登记待审计确认的及未参与信息核实登记的投资人,本次不予发放,相应权益予以保留,处理时间和方式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根据归集的现有可兑付的资金总额,与由办案机关依法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核定的总损失金额统一核算确定兑付比例。各投资人的具体兑付金额,根据其已审计确认的损失金额,按以上统一资金兑付比例核算确定。本次资金兑付工作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由中原银行扶沟支行协助完成。兑付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出资人在扶沟县人民法院信息登记的银行账户。1.本次资金兑付工作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不设立线下资金兑付窗口,不安排现场办理兑付手续。2.出资人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开户行信息错误、账号错误、非I类账户收款金额受限等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兑付款发放失败,届时请根据短信提示及时补充提供并填写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和信息,并耐心等待发款。3.出资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办案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切勿听信和传播不实信息,对故意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煽动聚集闹事、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
编辑:付琳丨责任编辑:杜晓华丨监制:姚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