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源县新源镇托海村安置房、新源镇统建房经营权流转
地州/市:伊犁州
县/市:新源县
乡/镇:新源镇
标段一:天鹅湖畔小区12号楼1-02室(46.74平方米)
地址:天鹅湖畔小区
发包低价:3972.9元/年
发包期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1000元
标段二:天鹅湖畔小区12号楼1-10室(35.66平方米)
地址:天鹅湖畔小区
发包低价:3031.1元/年
发包期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1000元
标段三:天鹅湖畔小区12号楼1-11室(35.66平方米)
地址:天鹅湖畔小区
发包低价:3031.1元/年
发包期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1000元
标段四:东城花园1-04室(14.91平方米)
地址:东城花园小区
发包低价:2018.8元/年
发包期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1000元
标段五:东城花园1-05室(52.91平方米)
地址:东城花园小区
发包低价:7164元/年
发包期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1000元
标段六:东城花园1-06室(39.98平方米)
地址:东城花园小区
发包低价:5413.3元/年
发包期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1000元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2日19:30时前报名
报名地点:前往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报名(新源县农业农村局二楼213室)
报名联系人:布尔来克 15292754935
美叶尔18599358802
孜来布18399693797
竞价时间:2024年9月13日时间11:30时(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竞价地点:新源县新源镇政府统建房办公室
备注说明:
一、资产承租流转注意事项
1.承租人(单位)承租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
2.为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所流转的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租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承租期间所产生各项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4.承租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租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5.承租期间,承租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承租人(单位) 需自行承担不限于水、电、暖气费、天然气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
9.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由于自身使用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发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增设他物,但不得影响和破坏租赁房屋的原有整体结构,并提前告知发租方,允许后方可实施(需书面申请)。
(1)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动产由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结构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不动产及附和物归发租方所有。
(2)承租方自愿同意以该租赁物的现状承租租赁物,相关消防、卫生、安监、工商、电梯、特许等其他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跑办。
(3)承租方负责管理好所有使用设备。如发生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偷盗隐患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
11.承租期间所有不动产设施如有损坏,由承租人 (单位) 负责修复至正常使用。
二、报名须知
1、承租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个人提供身份信息原件复印件(一份)等。
2、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议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缴纳账户号: 812020512010109320376
行号: 402898000164
开户行名称: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
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 (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 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
注:如不会操作报名请及时联系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4. 报名时间:有意参与者于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2日19:30时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议价须知
1. 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
3. 参与人在公开议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议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4. 议价时间:2024年9月13日,时间11:30时,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5. 议价地点:新源县新源镇政府统建房办公室。
6. 议价规则:本次发租门面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议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议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四、参与竞拍相关要求
1、参与对象:凡有能力承租、愿意遵守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参与本次公开议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签署议价承诺书,并缴纳承租使用权流转交易保证金后,方可参与议价。
3、公开交易:
(1)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
(2)交易地点:新源县新源镇政府统建房办公室。
4、成交公告公示:
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5、合同签订:
受让方与发租方签订使用权流转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承租费用。
6、合同备案:
受让方在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资产使用权登记。
五、竞拍注意事项
1、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议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议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议价结束后,议价成功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本年承租费;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的,三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议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议价资格!
六、议价规则
经过议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