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明传[2024]173号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法〔2024〕46号)下发以来,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律师填写应用,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法院在示范文本引导释明和服务当事人便利应用方面,保障不够到位,特别是将示范文本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应用不够充分,影响群众参与诉讼满意度和庭审实质化效果。为加强诉讼文书标准化建设,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指引和便利,切实提升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质效,2025年在全国法院全面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打官司却不会写起诉状,要应诉又不会写答辩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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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的来源
《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研究制定。该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4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示范文本类型有哪些?
此次发布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常见多发的民事纠纷类型,为当事人起诉、答辩提供规范全面的诉讼指引,方便人民群众聚焦诉讼请求、争议问题、事实理由,有针对性地提供诉讼材料,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审判质效的更高需求,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