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支持和引导团学骨干队伍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2024-2025学年度校团委、校学生会骨干工作人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选拔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
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
选拔内容
1.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校学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详见附件4.docx)。
2.校团委直属部门负责人、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详见附件5.docx)。
选拔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为人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等情况。
(四)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未受过处分。
(五)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具有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校团委直属部门和校学生会工作经历或者曾担任班级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的优先。
选拔程序
(一)个人自荐(11月11日至11月13日)
拟报名的学生需准备报名表、自荐书(1000字左右,主要谈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未来职业规划,工作体会、思考及设想等)。
(二)组织推荐(11月13日至11月15日)
1.报名参加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校团委直属部门负责人、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选拔的,须经所在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总支同意。
2.报名参加校学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拔的,须经所在学院团总支推荐、学院党总支同意。
(三)资格审查(11月16日至11月17日)
校团委对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笔试、面试人员。
(四)笔试面试(11月19日至11月21日)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核报名人员综合素质以及与团学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内容为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党史理论知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团学组织业务理论知识、学校基本情况以及写作能力等。
2.面试。采用竞聘人演说、考核组提问形式。其中,竞聘演说主要内容为竞聘理由、任职后的基本工作思路和设想等,竞聘演说时间为3分钟以内。
(五)组织考察(11月21日至11月23日)
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学院师生的意见,并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六)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及组织考察等情况确定以下人选:
1.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
2.校学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
3.校团委直属部门负责人候选人。
4.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
(七)公示(11月25日至11月27日)
(八)批准任命(11月下旬)
1.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候选人建议人选公示无异议,经校团委全委会集体研究后,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2.校学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候选人建议人选公示无异议,经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联合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
3.校团委直属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经校团委全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后予以任命。
4.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经校学生会主席团集体研究确定,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联合审查通过后予以任命。
报名要求
1.参加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选拔的学生填写《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报名表(附件1.docx),参加校学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拔的学生填写《校学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报名表》(附件2.docx),参加校团委、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选拔的学生填写《校团委、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名表》(附件3.docx),组织推荐的学生由学院团总支统一整理后报送,个人自荐的同学可自行报送。
2.报送材料包括报名表的可编辑word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要求严格一致(个人自荐需提供自荐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含由教务处认定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统一交至校团委素质拓展服务部(老机电楼309),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
报名方式
联系方式:
13767099503(校团委)
15070389503(校学生会)
邮箱:2519059775@qq.com
联系地址:老机电楼308、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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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审/ 戴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