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嘉峪关严查酒醉驾!

民生   2025-01-27 10:44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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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春节将至,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活动日益频繁,道路交通出行迎来高峰,酒驾醉驾风险也随之攀升。按照市局部署要求,1 月 23 日,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开展冬季行动酒醉驾查处工作,全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节日出行环境。

行动期间,根据我市辖区夜间酒驾易发规律特点,在城区车流量集中的路段及酒醉驾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设置整治点,采取设卡盘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酒驾醉驾、超员、无牌无证驾驶、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消除违法驾驶人的侥幸心理,降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同时,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始终坚持“宣教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通过面对面开展教育警示,使违法当事人及过往群众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行车,积极营造强大交通安全宣传声势。

嘉峪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临近春节,交警部门严查酒驾不松懈,亲朋聚会时请相互提醒,严禁酒驾醉驾,杜绝侥幸心理,加强自我约束,确保出行安全。

酒后驾驶
人体容易出现视觉障碍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带来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同时要承担极大的违法成本

酒、醉驾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醉驾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想“久”驾,别酒驾!

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杜绝侥幸心理,拒绝酒后驾驶




▍本期编辑:团团 内容来源:嘉峪关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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