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永州市流动党员的一封信——红色家书

文摘   2024-11-09 17:30   湖南  

致永州市流动党员的一封信








红  色  家  书







全市流动党员同志们:

你们好!

“万里衔芦别故乡,云飞雨宿向潇湘”。长期以来,你们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崇高事业的追求,远离故土在外艰苦奋斗,用朴实而勤劳的双手撑起幸福之家,用平凡而坚实的脚步丈量梦想之路。在异地他乡每个急难险重的任务中、每次志愿服务的行动中都有你们的身影,始终以大写的人生抒发着对党的赤胆忠诚,展示了这个时代的风采。在此,永州市委组织部谨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党员行千里,组织一线牵。近年来,永州市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始终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积极探索流动党员“共建共管共促”新模式,走出了一条围绕发展抓党建的“永州路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更好地联系大家,服务大家,帮助大家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我们向广大在外流动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离家不离党,主动报到亮身份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无论您身在何处,距离多远,都是组织中的一员,党组织都希望与大家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系。如果您因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希望您外出前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到流入地(单位)后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并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向基层党组织报到。请您每月至少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1次,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如果您在流入地(单位)落户、购买或租赁住房并稳定居住6个月以上,或已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工作相对稳定,应当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

务工不误学,接受教育强党性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政治责任。无论您身处何地、在何岗位,请您自觉接受流出地(单位)、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双向共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您可以参加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也可以利用节假日返乡期间在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还可以依托“学习强国”“红星云”“永组在线”等线上平台参加学习教育。请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进城不忘乡,情系永州谋发展

“树高千尺不忘根,水流万里总思源”。请大家时刻牢记自己是永州的一名流动党员,永州永远是您温暖的港湾。我们期盼您能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永州的发展建设,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眼界开阔、人脉广泛等资源优势,在党的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为永州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牵线搭桥、举荐人才,带动更多老乡回乡投资创业、助力家乡发展。期待您把外地的好理念、好经验、好做法带进来,也希望您把永州的美景、美事、美名传出去,用心用情讲好永州故事。

组织在哪里,家就在哪里。我们希望您看到这封信后,能够主动联系、亮出身份、融入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来源:永组在线
编辑:杨力为
二审:周艳 三审:李志刚  终审:欧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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