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房源:
茗仕豪庭,地上车库,21平,已铺地砖,有产权,报价8万。电话19352885226【更多房源(点击查看)】
君临华府,高层,32/32层,106㎡三室一卫,精装修,满二,报价57万,家具家电全送。电话15005222409【更多房源(点击查看)】
上亿商业中心,公寓,4/4层,150㎡2室一卫,精装修,满二,报价38万,家具家电全送。电话15062097708 【更多房源(点击查看)】
东方名郡,小高层,164平四室两卫,毛坯中间楼层,满二,报价85万。电话18068704917【更多房源(点击查看)】
买了学区房
孩子就能顺利入学吗?
如果原房主不迁户口怎么办?
近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就审结一起因“学区房”
引发纠纷的案件
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
2020年8月6日,王某(房屋出卖人)与孙某(房屋买受人)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孙某购买王某所有的房屋,房屋存在户口,王某承诺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落户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
未如期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按日支付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按总房款20%支付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与王某之间签订书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王某应于案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落户于案涉房屋的所有户口迁出。
通过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自2020年10月18日至2022年8月10日近两年的时间内,双方就户口迁出事宜多次进行协商,孙某一直催促王某履行户口迁出义务,但王某一直未能履行该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卖房人明知购房人系为子女上学落户,却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履行户口迁出义务。
注册使用:
新鲜查询:
推荐楼盘:
推荐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