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申请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5张、身份证、户口本、监护人(或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到郫筒街道望丛中路484号216办公室领取残疾人证鉴定表(可以非本人前往代办);
(智力、精神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证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另外,因意外致残需出院满一年时间才可办理残疾人证)。
肢体、听力、视力、言语前往郫都区人民医院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为每周三、四下午,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精神、智力前往温江区第三人民医院(原万春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
0-6岁儿童前往成都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鉴定。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第三代社保卡,前往户籍所属社区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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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吴小庆
编辑 | 王 耀
审核 | 刘 畅
中共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书院社区委员会
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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