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单

民生   2024-10-12 17:51   河南  
残疾人朋友们: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我县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认定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具有原阳县户籍、持有有效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具有原阳县户籍、持有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每项每人每月75 元。

三、政策衔接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领取工伤保险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3.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因公残疾、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四、申请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代理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享受低保情况证明、户籍地领取两项补贴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银行账号(简称:社保卡)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两项补贴办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在全国范国内任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五、申请原则

1.残疾人两项补贴遵循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及监护人有权提出或放弃补贴资格申请。

2.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申请人需主动告知的情形

申请人在发生以下情形时,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或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其他被委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残联、乡镇(街道)等任意机关主动告知。

1.户籍地变更;

2.残疾等级变更、低保政策享受状况变更;

3.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

4.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

5.领取补贴的残疾人死亡;

6.其他应当告知的情形。

七、申请人告知变更事项的方式

(一)电话告知:

靳堂乡:7275418

(二)在线告知: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全程网办”功能告知;

(三)实地告知:可以到靳堂乡人民政府两项补贴办理窗口告知,也可以在工作人员入户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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