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工作将从2024年10月份开始,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申报。
根据国家、省、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下列计划生育家庭可申请纳入2025年奖励扶助: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具有新乡市农村户口(或者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或政策内双女户,夫妻年满 60 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6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可申报,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
◆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新乡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需提供残疾证)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女方年满 49 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7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申报。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夫妻2025年每人给予11040元特别扶助金,失独夫妻2025年每人给予14160元特别扶助金。
◆新乡市扩大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具有新乡市农村户籍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夫妇年满 55 周岁起,每人每年给予 300 元的奖励扶助金。
符合上述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递交申请资料,应当提供的个人证件、证明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具体政策规定可以向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办卫生健康部门咨询。
★特别提醒:现在开始申报的是2025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其中涉及年满 60 周岁、年满 49 周岁等人群,只要明年年底前达到这个年龄即可。比如,今年59岁尚未退休的人员,只要2025年12月31日之前满 60 周岁、符合申报条件就可以申报了。
我市2025年度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乡市扩大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三项政策申报受理截止时限为2025年1月15日、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受理截止时限为2025年1月31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要错过申报时间。
此外,已经享受上述四类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在2025年1月31日之前,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或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年审,逾期无故不参加年审将影响奖扶金的发放。对于不在新乡辖区居住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可以与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办通过微信视频、提供具有时效性的图片等更为灵活便利的方式进行年度审核。
原阳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咨询电话:
729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