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号
应城市民李女士
到城中派出所报案
称自己的快餐店饭卡被盗刷200元
原来李女士平时吃小碗菜
都是用手机号或实体卡刷卡消费
每次消费都会收到短信提醒
当日中午
她吃完饭准备结账时
店员却说账户里没钱了
李女士记得上一次
收到短信提醒时还有260块
店员告诉她
最近有陌生人拿着别人的饭卡
在店里消费
虽然发现人和卡对不上号
但店里只认卡不认人
用卡人还怕卡主知道
取消了消费短信通知
李女士和店员查了监控
发现那个人用的就是她的卡
李女士当即报警
民警接到报案后
通过监控视频很快就找到了嫌疑人
嫌疑人说是捡到了饭卡就用上了
把卡里的钱用完后就扔了
并表示愿意把钱还给李女士
收到退还的钱款
李女士感触颇深
她认为民警没有因为事小就不重视
而是认真负责的帮她回忆丢卡过程
帮她查监控、找嫌疑人
让她很感动
因此特意手写感谢信送给民警
“群众事无小事
只要群众有困难
我们一定帮
这是警察应该做的”
民警在收到感谢信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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