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交安丨看着都疼!男子酒驾不戴头盔撞上大货车

政务   2024-11-05 20:34   广西  

饮酒一分醉

驾车十分险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不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危及自身与他人生命

9月2日凌晨,高某驾驶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装载一车铝锭,行驶至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谷罗村路口路段时,高某将车临时停靠在道路南侧的非机动车道内。

约2时46分许,邓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G358线国道非机动车道由覃塘城区往贵港市区方向行驶。行经此路段时,邓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到高某停靠路边的半挂车车尾。

事发时,邓某未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邓某头部及其他身体部位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邓某被120急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经民警对邓某血液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5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经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认定:邓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事故中存在过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莫存侥幸心理,莫拿生命当儿戏,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而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当受到碰撞后,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所以,在骑乘二轮车时应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_END_

点击进入——




图文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审核:林其材

责编:刘汝宁 编辑:吕映 校对:宋业毅






点“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横州警方
定期发布警务新闻资讯;提供公安业务查询服务;发布安全防范提示;警民活动互动平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http://cyberpolice.mps.gov.cn/wfjb/;举报电话:0771-7233000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