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冬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确保年终岁末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泰安交警严厉打击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驾案例
予以曝光
近日,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环山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官庄府邸路口西侧时,与沿路在前等信号灯的戚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碰撞。
经检测,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0.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12月12日23时43分,交警城东大队在北上高大街查获一辆机动车,驾驶人万某涉嫌酒后驾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12月10日15时39分许,交警城西大队在徂徕镇龙游路对驾驶人季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经核查,季某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13日16时46分,张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老泰汶路时,被民警查获。现场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18日15时33分,周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一天门大街时,被民警查获。现场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10日14时47分许,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新汶云山村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肥城交警大队巡逻至肥城市湖屯镇中心街西湖东社区路段时,发现驾驶人陈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涉嫌饮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13日15时10分,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宁曲路乡饮乡路段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18日20时30分许,东平交警大队民警在东平县汇河街对驾驶人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为什么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切勿酒驾!
酒驾醉驾的危害
再次敲黑板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关于酒醉驾的误区
这样做降低的是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判定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酒驾醉驾,不在于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准。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个人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差别。因此,睡醒≠酒醒,驾驶人饮酒后应充分休息,待身体完全恢复后再驾车出行。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驾危害猛于虎
莫拿侥幸当幸运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泰山晚报(微信号:taishanwanbao)编辑制作
编辑:马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