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连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发布
关于处理
依法扣留机动车辆的公告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市交警部门拟对下列依法扣留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被扣留机动车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持《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及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来历证明到甘井子交警大队统一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送交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附件:扣押车辆统计表
【扫码提取附件】
来源: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近日
大连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发布
关于处理
依法扣留机动车辆的公告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市交警部门拟对下列依法扣留的机动车进行处理,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被扣留机动车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持《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及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来历证明到甘井子交警大队统一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送交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附件:扣押车辆统计表
【扫码提取附件】
来源: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