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
庄河市教育局发布
处罚违法办学行为通报
详细
庄河市教育局依法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惩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不断释放持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市第二批校外培训违法办学行政处罚案例公布如下:
一、庄河市*话筒少儿口才培训学校违法办学案
当事人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构成了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的违法行为。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庄河市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庄河市苗*托管中心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
当事人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构成了以托管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庄河市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停止违规办学,并处0.8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庄河市三*儿童室内游乐中心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
当事人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构成了以托管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庄河市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停止违规办学,并处1.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庄河市教育局将继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来源:庄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