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说 | 刘远升:执行需要有效沟通

民生   2024-12-18 17:34   江苏  


编者按


为助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今年初,清江浦区法院选派优秀民商事法官到执行局进行交流,承办一定数量的执行实施案件,从审理、执行两个角度思考如何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从而减少进入执行程序。12月12日,第一批“交流生”刘远升法官分享了自己对善用拘留措施的体会,今天再来一起听听他对“有效沟通”的理解。
在一次执行谈话中,同事遇到了一个很难缠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王某年逾七十,说话慢条斯理,但性格比较偏执,八千余元的债务不仅不履行,还提出明显不成立的执行异议,前后沟通过几次都不成功。
我向王某询问事情的经过。原来,申请执行人是王某的弟弟,父母去世后,两人约定由王某把父母名下的房屋对外出租,租金由双方平分。后来,王某没有把租金分配给弟弟。弟弟便将王某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仍拒付租金。

“您老是家里老大,和弟弟相处几十年了,有什么事情是不好商量的,还闹到法院来。”

“房子是自建房,年代久了,经常要修理,修理费都是我垫付的,弟弟不认这笔账。另外,我管理这个房子,应当多分一点钱。”

“作为家中老大,你付出的确比较多,要不是有什么特殊情况,不会和弟弟这样计较的,要不我帮你们沟通一下,你这边有什么想法?”我对王某的付出表示肯定,同时阐明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已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调解协议已经生效,应当履行债务。

王某认为,自己孩子身有残疾,家里也没有其他收入,生活比较困难,弟弟日子过得很好,在大城市都有房子,还和他争这一点租金,实在气不过,还请法官帮忙谈谈。

我当场电话联系王某的弟弟,耐心听弟弟讲家庭琐事。十五分钟后,申请人讲完了。我说,你哥哥就在我身旁,头发都白了,儿子是残疾,生活不容易,你过得比他好得多,即便有再大的矛盾,也是亲兄弟,现在他出不了这么多钱,希望你能让一点。
“法官,你别说了,家事闹到法院也是不堪。我们也都到了古稀之年,没必要吵来吵去,我可以少要一些。”申请人当即表示只要2000元,余款放弃执行。被执行人王某也同意支付。

在审判部门做调解和执行异议审查多年,我深知标的额小的案子,当事人的矛盾未必小。要想化解矛盾,弥补裂痕,就需要和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首先,法官要以平和的心态介入谈话。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要先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再让对方平静下来。其次,要找准双方矛盾焦点,引导当事人针对焦点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次,法官要做一个倾听者,法官一小时的耐心倾听可能远胜于几小时的说服教育。最后,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

编辑:综合办

校对:郑云霞

初审:王淑臣
审核:吴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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