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本地区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效能,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按照省司法厅和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文化旅游领域开展行政专项监督,为期30天,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督时间
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28日
二、监督内容
鼓励广大群众和企业通过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本地区行政部门在文化旅游领域过程中存在的是否存在怠于履职、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旅游投诉“诉转案”不及时以及避重就轻、逐利审批等严重破坏我区营商环境的行为。
三、监督处理
本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职责,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及时立案并进行专项监督,将监督结果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并反馈投诉举报人。
四、投诉举报方式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文化和旅游局:
来访地址:茄子河区东安街179号政府三号楼101室
投诉举报电话:
132 8464 4440
投诉举报邮箱:
1909185609@qq.com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