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何小明主持召开十九届县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传达贯彻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听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暨城区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对于进一步夯实我国能源领域法治基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落实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和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总量指标,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要紧紧聚焦“强工业”行动,抢抓国家实施“双碳”战略机遇,精准把握发展趋势,积极谋划实施一批新能源领域重大项目,提升全县产业发展质量水平。要统筹推动工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引进培育一批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发展,不断夯实能源安全根基。
会议强调,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坚决扛牢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纵深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切实保障人民安宁、社会安定。要前端化预防夯实基础。深入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法涉诉等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隐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要常态化整治消除隐患。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暴、“食药环”、“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摸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规范化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健全“一站式受理、精细化服务、多元化解决”机制,紧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及时受理咨询、积极回应诉求,防止“初转重”“信转访”。
会议还学习、审定和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常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