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群众: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四)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烧火驱兽;
值班校对丨黄杏俏
责任编辑丨王淇漠
责任审核丨石 姗
责任监制丨龚祥友
出品单位丨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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