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电动自行车新规已实施

民生   2024-11-03 16:40   安徽  

11月1日开始,不符合最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生产、销售,且不予办理登记上牌。芜湖电动自行车市场情况如何?11月1日,大江资讯记者走访发现,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暂处于缺货状态,芜湖市区多家电动车销售商家不再销售老国标电动车。


在鸠江区一家雅迪电动车行,店里还有部分剩余的已经上牌的老国标电动车等待处理。几辆电动车上贴着“此款车公司已召回,禁止销售”的字样。“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般都是召回返厂处理。”工作人员表示。



“我们目前也在等,现在店里只有电动摩托车可以出售。”据弋江区的一家电动车行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车主要可分为电动自行车、轻便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此次新国标规定涉及的主要是电动自行车,其属于非机动车的范畴,而轻便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驾驶时需要摩托车驾驶证,不受新规定的影响,因此可以正常售卖。


“因为现在市场上基本处于缺货状态,想要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大家可以再等等。”车行工作人员说道。



镜湖区一家新日电动车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十月中下旬曾经有过电动自行车出售小高潮,不少消费者赶在新政策实施前买车。也有消费者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所以还在观望。记者在走访时也注意到,某品牌电动车门口张贴了“以旧换新,购车补贴300元—500元”的通知。



另据市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芜湖同步落地新政,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禁擅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拼装、改装,导致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各经销商经营行为,对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广大市民如发现有违法经营、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者或者个人,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举报。



此前根据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新老国标电动自行车有何区别?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人力骑行功能,即必须有后轮的脚踏板,保障用户在无电状态下也能骑行;最高时速被限制在25公里以下,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新国标电动车车身更轻,限速25码,带有北斗定位,之前的电动车可以骑30码—50码,二者主要区别在于控速、重量和电池标准。”一位电动车行经营人员总结道。


另据了解,2026年2月28日前“红牌”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可以正常上路,过渡期满后(2026年3月1日起)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在2024年11月1日购买并且上绿牌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目前可以正常上路,不受影响。(大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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