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倡议书

文摘   2024-10-30 09:28   陕西  

亲爱的志愿者朋友们:

血液,被誉为生命的源泉,是我们生命的守护者,也是我们健康的支柱。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是公益行为,更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在此,我们呼吁城南街道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志愿者朋友们,积极参与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你的每一滴血,都可能成为拯救他人生命的希望。

我们呼吁健康适龄的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这次献血活动中来,请有意愿的干部群众携本人身份证件,踊跃参与献血,用我们的爱心为生命助力!

具体安排

一、集中献血时间及地点:

献血时间:2024年10月31日(农历9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献血地点:城南街道园区工人俱乐部门口(上午9:00至中午12:00);城南街道河滨南路圆球广场(下午13:00至下午17:00)

二、献血基本条件

1.年龄: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可延长至60周岁。

2.献血前一周无发烧、感冒、腹泻等身体不适。

3.献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献血前清淡饮食,勿空腹献血。

5.女士须避开孕期、哺乳期、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三、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报销政策

根据《献血法》规定,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还可以相应享受免费用血。

1.在汉中市辖区内,无偿献血者献血总量在1000毫升以内。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至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的三倍报销血费;三个月内和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报销血费。献血者配偶、子女、父母在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报销血费。

2.在汉中市辖区内,无偿献血者献血总量在1000毫升以上者(包括1000毫升)。献血者本人终身无限量报销用血费用。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报销用血费用,报销量从本人献血总量中核减。

3.患者住院期间,患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献血的,可按照献血量等量报销血费。

四、爱心回馈

即日起凡参与献血活动可领取精美纪念品一份。

让我们一起携手,为那些需要帮助的患者,为那些等待生命的希望的人们,贡献出我们的一份力量!


                             西乡县城南街道办事处



























扫描关注

牧河明珠
牧河明珠是由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建办主办,第一时间发布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会议活动、辖区内各单位、村、社区活动等政务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