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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4〕77号)要求,推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市辖区,在事项审批权限和实施层级不变,保留市级办理渠道的同时,采用委托各区水行政政务服务经办窗口负责下沉事项受理的形式,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城区内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泛在可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结合我市实际,新乡市水利局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市辖区受理的事项进行梳理,将属于市水利局本级权限的水行政服务17个主项33个子项(详见《“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全面下沉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从2024年10月15日起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承接现场业务受理,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就近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一、市水利局“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
二、市、区水行政审批政务下沉事项经办服务网点
(一)咨询电话:
新乡市市民中心:0373-3078041
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690617
牧野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069658
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2066351
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0373-3918993
(二)办理地址和时间
新乡市市民中心: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1楼3号窗口
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红旗区西街街道平原路398号红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至4号窗口
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解放大道中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5号窗口
凤泉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凤泉区耿黄大道星湖花园门口1号综合窗口
牧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乡市牧野区新二街366号牧野区政务服务大厅5号、6窗口
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市水利局“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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