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清以来,大量福建人迁往台湾,福建和台湾之间有深厚的闽台“五缘”: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
地缘相近是因为福建是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省份;血缘相亲是因为约八成台湾同胞的祖籍在福建;文缘相承指闽台文化同根同源,台湾的民间艺术、信仰、戏曲和习俗多源自福建;商缘相连指闽台商贸往来密切,早在宋代时泉州港就与台湾北港进行商贸;法缘相循指闽台政治法律渊源深厚,1683年至1885年间台湾隶属福建省管辖,哪怕到1885年建省,仍称“福建台湾省”。
闽台“五缘”是推动闽台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基于此,2023年9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第十七条特别强调“促进文化领域融合发展”,具体内容包括:鼓励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继续推进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鼓励台胞申请福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支持闽台妈祖宫庙合作开展“妈祖信俗”保护行动,共享保护成果。推进两岸闽南红砖建筑、妈祖文化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南岛语族起源与扩散研究”项目,支持台企申请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台湾专业机构和人员参与福建省内的考古项目。
2024年10月1日,福建省首部关于文化领域涉台的专项立法《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实施。第一条明确指出,该条例是为了加强对闽台关系档案的保护,守护两岸共同历史记忆,彰显闽台关系档案在反映两岸同根同源、同文同种中的作用,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
闽台两地有着深厚的文化渊源。从台湾的各个层面寻根溯源,可以发现绝大部分文化血脉根源都源自福建。因此,当前从福建涉台文物的发掘到法规政策的完善,都有力证明了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利用涉台文物资源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加强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密切两地同根同源、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不可阻挡。
如今福建省通过“涉台文物”促进两岸融合发展,让两岸同胞了解共同的历史文化渊源,并对抗台湾当局“去中国化”的历史虚无主义。福建以“涉台文物”及其保护措施为核心,通过法规促进文化融合,重建台湾年轻一代正确的国族认同,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例如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城内村的霞城城隍庙,它是台北大稻埕霞海城隍庙的祖庙。通过大陆鼓励台湾同胞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后溪霞城城隍庙和周边村庄已成为两岸青年交流的重要场所。集美霞城城隍文化节包括电音三太子表演、两岸青年原创歌曲表演和摄影大赛,展示了“涉台文物”与文旅元素相结合,使福建省的“涉台文物”真正活了起来。
福建省关于保护“涉台文物”相关的法规和措施逐步落实,形成了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新格局。这些文物在联络两岸民族感情、加强文化交流、促进和平发展中发挥了独特作用。这些措施正是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具体体现,也展示了福建省在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的有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