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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请大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是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控制措施,可以降低畜禽生病或死亡率,提高健康养殖水平,各养殖户必须遵守和执行。
猪、鸡、牛、羊等畜禽必须要打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疫苗,不得拒绝或阻碍防疫员给畜禽打疫苗。
需要售卖、运输、屠宰上市的猪、鸡、牛、羊等畜禽要提前3天带着打疫苗的免疫档案到乡、镇政府申报检疫合格证才能售卖、运输、进屠宰厂,养殖户不打疫苗将无法申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养殖户的畜禽将无法售卖、运输、屠宰。
病死畜禽、病害肉品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丢弃、加工、出售、购买、运输或经营病死畜禽和病害肉品都是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严肃处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模养殖场要按规定配备病死畜禽暂存冷冻设施设备,并签订委托处理协议,交由辖区内专业无害化处理公司集中收集处理。边远地区散养户可采取深埋处理,即按病死畜禽的大小挖个深坑,坑底洒一层厚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把病死的畜禽和相关病害肉品投进坑里面埋起来,埋好覆土后又再撒上一层生石灰等消毒药。
进入市场的肉产品必须到国家批准的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检验合格后才可以进入市场销售,目前,屏边县唯一获得国家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屏边盛远物资经营公司生猪屠宰场,位于屏边县玉屏镇阿季伍村。牛、羊集中屠宰仅有位于蒙自市的“红河州民之源食品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屠宰许可。
监督举报电话:0873-3226196。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宣
投稿邮箱:pbx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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