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的通知》(锡人社发〔2024〕71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由1643元/月调整至1673元/月,提高30元/月。执行对象为2024年7月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在领人员调整补发金额将于近日发放到位。此次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的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
那么,补发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呢?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举例1:
张先生2024年4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当时最低标准1643元/月,领取月数为4个月,2024年7月为领金最后一个月。调标后,2025年1月将收到补发金额30元,即补发2024年7月差额。
举例2:
吴女士2024年9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当时最低标准1643元/月,领取月数为4个月,2024年12月为领金最后一个月。调标后,2025年1月将收到补发金额120元,即补发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差额,30元/月×4个月=120元。
举例3:
黄先生2024年11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当时最低标准1643元/月,领取月数为4个月,2025年2月为领金最后一个月。调标后,2025年1月将收到当月失业保险金与补发金额共计1733元,即发放2025年1月失业保险金1673元,补发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差额,30元/月×2个月=60元,合计1673元+60元=1733元。
来源: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制作:吴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