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峰,男,汉族,1955年2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中央财办主任,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
何立峰同志在多个重要岗位上任职,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他曾担任福建省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干部、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厦门市财政局局长等职务。此后,他在福建省泉州市、福州市以及天津市等地担任过市委副书记、市长等重要领导职务。在国家层面,他曾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部长级),并于2017年起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1973.08—1976.11,福建省永定县立新知青场插队知青
1976.11—1978.02,福建省永定县狮象潭水电站工人
1978.02—1982.02,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02—1984.07,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研究生(1984.02获财政学专业硕士学位)
1984.07—1984.10,福建省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干部
1984.10—1985.05,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干部
1985.05—1985.11,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85.11—1987.07,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副局长
1987.07—1990.10,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局长
1990.10—1992.11,福建省厦门市杏林区委书记
1992.11—1993.12,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副市长
1993.12—1995.03,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兼市经贸委主任(1994.02正厅级)
1995.03—1996.02,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02—1998.02,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02—2000.04,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8.07参加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博士研究生学习,1998.06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04—2001.12,福建省福州市委书记
2001.12—2005.05,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
2005.05—2007.04,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07.04—2009.05,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5—2009.12,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塘沽区委书记
2009.12—2013.01,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
2013.01—2013.02,天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
2013.02—2013.04,天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天津市委副书记
2013.04—2014.06,天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4.06—2017.0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部长级)
2017.02—2017.0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07—2018.0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2018.03—2022.10,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22.10—2023.03,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23.03— 中共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中央财办主任,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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