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西太原公安机关辅警招聘500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17:00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报名网址: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发布
(http://rsks.rsj.taiyuan.gov.cn/)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确保各项公安工作高质效开展,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经太原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5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太原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500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17:00。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在规定期间内,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行报名。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应当一致。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审查的,2024年11月22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岗位。
报考者因误报、漏报信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含复审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11月23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3〕2号)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
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于2024年12月9日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参加考试,需自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3.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若2人或以上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能测评;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2.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
以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公布的招考信息为准。报考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指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天公布,确定入围名单后进行公示。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
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者考试成绩。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选从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照实有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公布信息为准。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1.加分
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通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环节后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加20分。上述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予确认。
其他情形由招聘领导小组依规商定。
2.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2名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1.体检
从该岗位取得总成绩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指定二甲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报考者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岗位)执行。其中视力要求为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体检结果不合格需复检的,在体检后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级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聘1:1的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
政治考察由公安机关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