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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15日,其中2025年3月1日—5月31日为高火险期。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火灾易发!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发布玉溪市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案例1:
2024年2月25日下午,峨山县富良棚乡护林员在巡山时,在婀娜村委会西舍迭组山场“阿七本则”(彝语地名)发现一起违规用火,系该组村民龙某某在田间焚烧秸秆。富良棚乡执法队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龙某某罚款200元,同时给予警告并开展普法教育。
案例2:
2024年3月16日下午,新平县梭克村委会阿奴代村民小组村民杨某某在鱼则克(小地名)自家地里烧地草等杂物,进行野外用火行为,被乡督查人员督查时发现。其行为已违反《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梭克村委会根据村规民约责令当事人杨某某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其包保责任人、家庭户主进行工作提醒教育。
案例3:
2024年4月5日,元江县因远镇因远社区奔干小组村民张某某在自家地里烧地草,进行野外用火行为,被市、县督察组发现。其行为已违反《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元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罚款500元。
来源:玉溪法宣在线
编辑:杞文慧
初审:杞文慧
复审:唐文娟
来源:玉溪法宣在线
编辑:杞文慧
初审:杞文慧
复审:唐文娟
终审:师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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