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名!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美食   2025-01-25 16:36   四川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2025年度

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和一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以下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职位情况详见《2025年度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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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巴中市内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巴中市内各县(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 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


5.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6.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月9日8:00。


1. 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内容,可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 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2025年度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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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


1.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8:00(春节放假期间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1天后(春节假期除外)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2. 职位调整。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者取消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 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2月11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5年2月13日至1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为2025年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5年2月中下旬在“巴中党建网”(http://www.bzswzzb.gov.cn/)发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由市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者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相关事宜届时在“巴中党建网”公布。


(七)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面试比例遴选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遴选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各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者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遴选单位根据体检情况研究确定顶岗试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九)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为2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十)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十一)公示和任职


市委组织部对拟转任人员在“巴中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者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巴中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27-5266963


巴中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27-12380


政策咨询:


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27-5260775


附件:

1. 2025年度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报考提示

来源: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编辑:周   慧

校对:熊思涵

责编:郭姝艳

审核:袁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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