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

民生   2025-01-24 21:17   江西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巩固禁燃禁放工作成效,防治大气和噪音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保留:袁河以北、东兴路至浙赣铁路以西、沪昆高速——仰天岗山脉以南、环城西路以东、仙来办和《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所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新增以下禁止燃放区域:(一)高新区城东办矮岭村(钟灵大道以东,阳光大道以北,下村河——星河湾以西,沪昆高速以南区域);(二)高新区东兴路以东片区(东兴路以东,浙赣铁路线以北,西城大道——中关村路——292县道——纵十五路——纵十四路以西,狮子口路——横三路以南);(三)仙女湖区万商红产业新城(白竹路以南、环城西路以西、洋坊路以北、金凤路以东)和仙女湖区凯光区域(环城路——仰天岗隧道以东、178乡道以南、仰天岗山脉——毓秀大道以北,孝头村委所辖村庄除外)。

二、限制燃放区域

1.高铁新区辖区:沪昆高铁线以南,农园南路——杭桥西路以北,胜利路——毓秀大道——创业大道以西,张固路——半山路以东;钟灵大道:仰天岗大桥至农园南路路口沿线道路两侧向外延伸100米。

2.渝水区(新余经济开发区)辖区:东至霞江大道,南至高铁新区片区,西至铁路上新线前沿,北至腾飞路。

限制时间:2025年1月28日(除夕)当日6时至2月12日(元宵节)24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孔明灯)。

三、集中燃放区域

仙女湖区龙伏一路(也称青梅路,连枝路路口至比翼路路口)沿线区域和比翼路(龙伏一路路口至竹马路路口)沿线区域。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身边群众自觉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新余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示意图

(扫描二维码查看示意图)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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