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生   2025-01-27 17:36   江西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赣府发〔2024〕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农村和城市消费,做好支持政策跨年度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2025年,力争工业领域设备更新10万台(套)以上、农业机械报废更新1万台(套)、老旧营运货车报废5000辆和更新200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1600辆、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25万辆以上、家电产品以旧换新200万台(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10万辆、居家适老化改造1.5万户、住宅老旧电梯更换1700台。回收循环利用能力进一步提高,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进一步健全。

二、加力推进设备更新

(一)扩大设备更新支持范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在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老旧电梯等设备更新基础上,新增支持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

(二)强化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对标技术、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设备淘汰目录等,深入开展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细则。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常态化储备,滚动更新储备项目清单,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

(三)优化支持农业机械、船舶车辆报废更新。做好政策衔接,推进农业机械、船舶车辆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扩大支持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检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报废更新;将旋耕机、微耕机、茶叶揉捻机等12类江西特色农机设备纳入补贴范围。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强化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谋划和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货车;加力支持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适当调整补贴标准支持城市公交车超质保期动力电池更新,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

(四)用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在财政贴息1.5%的基础上,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额外贴息,降低经营主体设备更新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项目申报、要件审核、清单推送等操作流程。推动政策承接银行开辟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提升清单内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融资便利性和可得性。

(五)完善设备更新项目审核机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用于落实本方案第(一)项、第(四)项和第(三)项中“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所列支持政策。完善“第三方评审+部门联审”项目审核机制,简化申报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按照“地方把关、省级审核”方式筛选项目,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六)加强设备更新项目监管。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全链条督促指导,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是项目和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全面落实“两新”专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监管督导,切实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对于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七)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综合设区市常住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及资金执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设区市支持资金规模,按照“激励相容”原则,资金分配向工作成效较好的设区市适度倾斜。聚焦重点领域,优先支持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提质扩容乡村消费,探索补贴政策与金融支持联动,充分发挥政策资金撬动作用。

(八)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换新购新。严格执行国家加力扩围补贴标准,统筹考虑城市和农村消费特点,优化服务方式,用足政策支持农民消费。扩围支持符合政策要求的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加力支持符合政策要求的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延续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等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扩大支持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

(九)强化资金支持。中央直接向地方安排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用于落实本方案第(八)项和第(三)项中“老旧营运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所列支持政策,按照总体9:1原则实行央地共担,我省地方配套资金按照省级与设区市本级9:1原则共担,县区原则上不负担。对超出中央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且中央不再负担的部分,原则上按照省级与设区市本级9:1共担。各地要及时完成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算,做好支持政策衔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按规定予以收回。

(十)优化参与门槛。各地要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不得因所有制、注册地、规模、销售额、垫资能力等限制经营主体参与,线上、线下经营主体同等对待。不得限制消费者付款方式和支付凭证类型,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要求经营主体采购新支付设备。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各地区结合实际预拨部分资金到相应支付平台或经营主体,提高资金清算效率,降低企业垫资和经营压力。

(十一)简化补贴流程。优化省级服务平台功能,与全国通用的消费补贴数据平台做好对接,从源头上减少信息多头重复填报。优化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审核流程,加强跨部门数据联通共享,推动机动车回收证明等凭证电子化,实行多部门联审联批,减少非必要审批层级和环节。在做好资金监管的前提下,明确审核通过到资金拨付至消费者的时限要求,及时高效兑现补贴优惠。

(十二)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强化价格监管,对存在价格违法、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经营主体,取消参加活动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坚决防范资金使用迟缓、挤占挪用、虚假冒领、骗补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破除地域和渠道限制,促进公平竞争。

四、持续提升回收循环利用水平

(十三)加快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资源,谋划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做大做优回收循环利用产业。推动生态环保和资源利用领域省级投资运营平台建设,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鼓励扩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家电、废旧汽车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加强回收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培育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

(十四)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城市与试点企业建设。完善二手车交易查询平台,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支持符合质量等相关要求的二手车出口。完善二手电子产品信息处置机制,加强二手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监管。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机电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

(十五)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利用好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政策,及时审核具备资格的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量,协助企业获得补贴资金。鼓励企业环保化、规范化拆解,争取更多企业列入专项资金支持名单。

(十六)推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税收秩序,全面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推进再生材料推广应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行为。

五、充分发挥标准牵引作用

(十七)加快重要标准制修订。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快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发挥标准先行作用,提升新兴绿色消费标准化工作,支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研制。

(十八)强化标准执行监督。严格执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提升标准约束力。制定全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继续组织遴选产品设备能效和水效“领跑者”。

省发展改革委发挥省“两新”联席会议机制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省财政厅安排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及时落实落细各领域“两新”政策、制定实施细则、优化换新程序,提高资金兑付审核效率。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典型模式和先进经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开展自评自查,年底前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将自查自评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汇总后按程序报送省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各领域补贴标准

附件

各领域补贴标准

序号

领域

补贴标准

1

汽车报废更新

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6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6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12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20251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2

汽车置换更新

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3

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洗烘一体机等)、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组合灶、智能灶、燃气灶、电磁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其中,换购2级、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分别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个人消费者购买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给予消费补贴。其中,换购2级、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产品,补贴标准分别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4

数码产品购新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给予购新补贴,每件补贴比例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5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

注:家装(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电动自行车、老旧营运货车、农业机械等领域更新换新补贴品类、标准、限额,以及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具体补贴标准,由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另行通知。


来源:“江西发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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